金石要例
《金石要例》是明末清初浙江余姚史学家、思想家、地理学家、天文历算学家、教育家黄宗羲编著,对于了解历代石刻的存留情况及原石所在地具有重要参考价值。
黄宗羲,汉族,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。与顾炎武、王夫之并称“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”,亦有“中国思想启蒙之父”之誉。黄宗羲学问极博,思想深邃,著作宏富,一生著述多至50余种,300多卷,其中最为重要的有《明儒学案》《宋元学案》《明夷待访录》《孟子师说》《葬制或问》《破邪论》《思旧录》《易学象数论》《明文海》《行朝录》《今水经》《大统历推法》《四明山志》等。
黄宗羲创作了大量的的墓志碑铭作品,同时也致力于碑志文批评,而他的金石义例思想,是其碑志文批评的重要组成部分。黄宗羲的金石义例思想承袭元、明而独出机杼,对于清代金石义例学的发展有开创性的作用。他所撰写的有关碑志文写作的文章宗旨和记事规则的专著《金石要例》,较为集中的体现了黄宗羲的金石义例思想。《金石要例》可以说是清代金石义例之学的开山之作,著录的基本是石刻文献,黄宗羲在碑志文写作规范的总结上,并未局限于一时一家之言,而是将汉魏六朝至明代的整个碑志文写作发展历程囊括在内,具体包含了书合葬例、妇女志例、书名例、称呼例、墓志无铭例、单铭例、墓表例、神道碑例、行状例、妇女行状例、行述例、诔例、子孙为祖父行状例、先庙碑例、书祖父例、不书子妇例、子女不分书所出例、妾不书例、书孙曾例、寺碑例、铭法例等,共计三十六则,卷尾附《论文管见》九则,系统性的阐述了黄宗羲在碑志文宗旨和记事规则方面的主张。
在《金石要例》的序言中,黄宗羲阐明了自己的写作缘由:一为有感于宋末元初以来碑志文创作之弊;二为补潘昂宵《金石例》之缺。他创作此专著有着匡正文体,指导碑志文写作的明确宗旨,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。